2014年8月24日星期日

以《圓覺經》作為修行法本

華嚴五祖圭峰宗密禪師,於開始僧徒生活後不久,某日隨眾赴齋,得《圓覺經》。讀了好幾段以後,便「感悟流涕」。他立刻把這股衝擊向其師道圓和尚稟報,其師給他的回應是:「汝當大弘圓頓之教,此經諸佛授汝耳」。

《圓覺經》全稱《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》。於流通分,世尊為此經題了五個名,分別是「大方廣圓覺陀羅尼」、「修多羅了義」、「秘密王三昧」、「如來決定境界」和「如來藏自性差別」。顧名思義,此經談論的是宇宙真理,最終極、圓滿的覺悟境界。這部文字精煉的《圓覺經》,對宗密的思想與學說起了很大的作用。他先後為《圓覺經》寫下疏、鈔、科文、禮懺、庶禮文等七部八十多卷。在中國佛學史上,一個人窮半生精力,為一部經典寫下那麼多著作,無出其右。

遠在南北朝時代,中國曾出現過「頓悟」和「漸悟」之爭辯。到了唐朝,爭辯不但到了白熱化的程度,而且爭辯的範圍還擴寬至修行。關於當時爭辯引起的錯綜複雜景象,宗密在《禪源諸詮集都序》有如斯描述:「諸經論及諸禪門,或云先因漸修功成,豁然頓悟。或云先須頓悟,方可漸修。或云由頓修故漸悟。或云悟修皆漸。或云皆頓。或云法無頓漸,頓漸在機。」若純粹從理論出發,宗密是主張「頓悟頓修」的。一方面,此乃他所傳之荷澤神會派禪法;另一方面,這亦是華嚴四祖澄觀所倡之心法。然而,宗密洞悉到「頓悟頓修」並不適合所有人,一旦被濫用,後果堪虞。因此,他主張「頓悟漸修」。原因很簡單:雖然「初發心時便成正覺」,但壞習慣需要漸漸地消除,而好習慣又需要漸漸地建立,方可「漸顯聖德」。宗密以風、海、浪和影作喻,說明如果要從無明恢復至本性的原有功用,便必須像風波一樣慢慢地平息才成。對於「頓悟」一辭中的「悟」字,他還加以解釋,「若因悟而修,即是解悟;若因修而悟,即是證悟」。顯然,這兩個只不過是邏輯上的解釋。實際上,不管是「解悟」還是「證悟」,兩者都必須通過修證,才可達到理論與實踐一致的效果。

要助人「頓悟漸修」,《圓覺經》便順理成章地成為最佳法本。因為《圓覺經》指,人人都與佛的心相同;只要覺悟,必可成佛。這一點與禪宗及華嚴宗的教義,毫無差別。因此,宗密在《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》解釋:「頓漸悟修者,頓悟日出孩生,漸修霜消孩長」。同時,他還指出此經「顯示因行有本故,圓照淨覺了無明空,發清淨心方修萬行」。關於此經所說的「圓覺妙心」,宗密也有闡釋。圓者,「離相故」;覺者,「非空故」;妙者,「染而不染故」;心者,「中實神解故」,他說這亦即是「堅實之心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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