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月29日星期日

敦煌寫本《壇經》研修筆記16:以定惠為本

惠能所傳之法,「以定惠為本」。這個「本」字代表根本、本質。「定是惠體」之「體」即本體、宇宙整體、如來法身義。如來法身含藏一切,我們作為整體一員,需有身「體」才可發揮功「用」,故曰:「惠是定用」。

上述知見對我們修般若行,有著絕對的重要性。因為我們必須明白「定惠等」,才能徹底理解何以必須透過「相」(即擁有見聞覺知的能力),才可真正做到「於相離相」,得以契入惠能所教之「無相戒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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