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

《楞伽經》對勘記(下)

至於上述提及菩譯本和實譯本在最後一品所「缺譯」的偈頌,基本上都是以不同角度,重申梵訂本的第二、第三、第四和第六品的內容,而那些內容已涵蓋於其他已譯出的偈頌中。另外,儘管求譯本缺了第一品的大部份內容,以及最後兩品,然求譯本的所有內容都能與梵訂本一一對應。因此,雖然三個現存的漢譯本相互存在大大小小的差異,但整體內容還是一致的。

反之,那些已譯出的偈頌中,卻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。首先,偈頌有一個非常主要的功能:就是以最簡潔的文字,幫助修行者記住大量經文內容。故此,作為整部經的總結,最後一品理應把之前所有章節的重點,在這兒複述一遍。不過,相對於其他有獨立章節處理的內容如「常無常」、「刹那」),菩譯本和實譯本的最後一品均沒有涉及「斷食肉」。若強而為之,在這一品中就僅能獲得與飲食行儀有關的偈頌罷了。具體而言,那些偈頌包括:

梵訂本第十品之偈頌編號
菩譯本
實譯本
338
為乞食出行,亦不左右視;視前六尺地,安庠而直進;如蜂採諸花,乞食亦如是。
乞食出遊行,前視一尋地;攝念而行乞,猶如蜂採花。
339
比丘比丘尼,眾中眾所雜;我為佛子說,此是惡命活;如實修行者,不聽此處食。
鬧眾所集處,眾雜比丘尼;活命與俗交,皆不應乞食。
340
王小王王子,大臣及長者;為求於飲食,一切不得往。
諸王及王子,大臣與長者;修行者乞食,皆不應親近。
341
死家及生家,親家及愛家;比丘雜等眾,修行者不食。
生家及死家,親友所愛家;僧尼和雜家,修行者不食。
342
寺舍烟不斷,常作種種食;故為人所作,行者不應食。
寺中煙不斷,常作種種食;及故為所造,修行者不食。
348
飲食如服藥,身心常正直;一心專恭敬,佛及諸菩薩。
不思想飲食,正念端身住;數數恭敬禮,諸佛及菩薩。
509
如母為諸子,虛空將果來;汝取果莫啼,兒取種種果。
如母語嬰兒,汝勿須啼泣;空中有果來,種種任汝取。
767
如石蜜蒱桃,乳酪蘇油等;彼處所有味,不甞者不知。
如蘇酪石蜜,及以麻油等;彼皆悉有味,未嘗者不知。
866
中後不受食,以鉢依量取;離口等諸過,噉於清淨食;此是如法行,不能知相應。
食訖持鉢歸,洗濯令清淨;澡漱口餘味,應當如是修。

那麼,這是否意味以上種種飲食行儀比「斷食肉」更重要呢?還是,「斷食肉」的內容是受到當權者的影響而加上去的呢?又或者,是出於其他理由?